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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召开2014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5-01-23 字体大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下面我把2014年四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大家作一个通报。

201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2014年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9%。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化就业领域改革,出台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系列新举措,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制定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加强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中国公共招聘网正式运行并推出手机客户端。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取得新成效,人力资源服务业稳步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不断强化。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落实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创业引领计划,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二是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精心开展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和技能就业专项活动,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确保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落实,切实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三是大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研究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推动各地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1)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全面完成。2014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4223万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34115万人,居民养老保险 50107万人)、59774万人、17043万人、20621万人、17035万人,同比分别增加2254万人、2702万人、626万人、703万人、643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39592亿元,同比增长12.3%;基金总支出合计为32977亿元,同比增长18.1% 。

(2)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有30个省(区、市)出台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现了职工和居民两大养老保险制度平台的衔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城乡统筹,已有8个省份和其他省的35个地市开展了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地均已出台大病保险工作方案并进行专项部署,80%以上的地(市、州)已启动实施。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不断完善工伤保险的配套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实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修订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国家标准。(3)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连续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水平已超过2000元。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已达到320元。(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推广医保实时监控系统。推动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企业年金股权和优先股投资试点。开展了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完成第一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工作。(5)社保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深入推进改进窗口单位作风专项行动。持续推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底,实际持卡人数达到7.12亿人。其中,2014年新增发卡1.64亿张。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企业职工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全面推进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完善个人账户政策,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适时出台生育保险办法。制定实施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修订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研究制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鉴定标准。二是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不同群体参保政策。继续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巩固参保扩面成果。启动实施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为重点的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三是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政府补助60元,达到380元以上。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定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制定实施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出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加强企业年金市场监管。推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定和监督检查执法规程,组织开展涉及基金安全问题的专项检查,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完成行业企业社会保险全部纳入地方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应用。开发建设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统计分析系统。五是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预算约束机制。启动国家级结算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电子社保”。2015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亿人以上。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1)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开展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活动,表彰先进个人99名、先进集体96个。选拔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900多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青年专家400多人。全年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35.35万人。全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5万人。全年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8家、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2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家。举办300期高级研修班,培训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107万人。深入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遴选资助65项重点示范项目。加强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治理人事考试安全专项行动。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共取消6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80项技能类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积极创新人才服务发展政策,制定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留学人才项目。深入实施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2)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完成8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组织开展第12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3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374万人。深入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和全国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制定推进技工院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示范校建设计划和资源库建设项目。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研究制定“职业培训包开发技术规程”。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做好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活动和集训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师等系列职称改革。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出台社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启动行业协会、学会开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试点。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做好2015年度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深入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出台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海外留学人才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制度建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制定出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研究制定第五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方案。二是大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制定出台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指导意见、推进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职业培训包开发技术规程等政策文件。研究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国家职业资格分类大典。完善技能人才选拔体系。制定出台《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推动技工院校新一轮改革创新,启动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推广职业培训包。启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试点。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组织开展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暨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开展第二批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做好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和参赛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进展情况: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对116家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提出意见。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2014年底推行率达93%。全面落实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国推行率达91%。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深入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竞聘上岗规定等配套规章。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方案,实现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完成率100%,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完善并启动职员制试点。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出台公开招聘回避规定和违纪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继续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指导意见。

五、劳动关系协调

工作进展情况:(1)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贯彻实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和监管。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集中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推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开展实施情况督查调研。修改完善《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已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1%。(2)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试行)》。推动调解仲裁机构建设,不断提高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建率。加强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启动了第二批国有企业预防调解示范和第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预防调解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仲裁员培训工作。(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开展劳动保障突出违法问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3.4万户,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4.9万件,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79.4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2014年度“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治考评。研究制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的意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两网化”管理地级城市覆盖率为80%。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二是完善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出台企业裁减人员规定。深入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重点推动劳动密集型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继续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指导,确保平稳过渡。指导各地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发布工资指导线。三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继续督促仲裁院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全国建院率达到80%。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队伍的教育培训,大力强化调解仲裁基础建设。四是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执法服务活动,推进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建设,继续开展劳动保障突出违法问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全国地级城市“两网化”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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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我们也注意到了,最近有很多关于农民工欠薪讨薪的相关报道。春节临近,又到了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对于这件事,应该说党中央、国务院是高度重视的,多次就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作出批示。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地拿到劳动报酬,我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大家也看到了,我们在去年11月份专门会同公安部,还有住房城乡建设部,还有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文件,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就在这个月15号,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协调小组专门召开了视频会议,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作出了再动员、再部署。可以告诉大家,就在我们发布会这几天,我们部领导还有全国总工会的一些负责同志正在各地督促检查,以真正确保农民工能够拿到他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

为了落实政策和部署,各地都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第一,各地现在都在做的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或者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第二,我们也开展一些主动排查工作,比如对建筑施工等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的行业企业,进行重点摸排,争取及早发现问题,对于欠薪的隐患及时作出处理。第三,我刚才在情况通报中也谈到,我们正在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案件。当然,我们也希望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包括我们在座媒体的一起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一方面加强综合整治,另一方面合力地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至于长效机制问题,农民工欠薪的问题成因是比较复杂的,除了开展集中整治之外,确实要从源头上讨论怎样综合治理,我们部里也有考虑,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全面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意见,对于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如何落实企业支付工资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属地监管的责任,都会作出相应明确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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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确实,前段时间出现了一些比较吸引眼球的说法,说中国的社会保险费率全球第一。这个问题到底怎么看呢?我觉得这个说法应该说不准确。社会保险的费率问题直接涉及到社会保险的筹资规模,而一个国家社会保险的筹资规模应该是由本国的人口结构,比如说老龄化的状况,由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比如说实行什么样的社会保险制度决定的,还跟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如保障项目、覆盖人群等有关系。比如说,有的国家社会保障筹资是通过一般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的,有的国家是通过强制的商业保险来进行的,像这样的国家,应该说社会保障的筹资是不计算在社会保险费率之中的。此外,还有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保障项目相对较少,覆盖范围也比较窄,所以表现出来费率也是不高。我们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一个国家社会保险费率的高低不能简单地做一个国别的对比,因为它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因素。

就我国的社会保险费率的情况,我给大家再做一点介绍,其实大家可能也都了解。我国社会保险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保障项目还是比较全的,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就养老保险来说,在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各地高度分散,费率高低也非常不一致。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把养老保险的费率逐步归拢为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的水平。目前只有上海,因为老龄化程度比较高,单位缴费率是21%,而其他一些省,特别是一些劳务输入大省,他们的费率普遍低于20%。

对于医疗保险,国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6%,个人是2%。对于失业保险,国家的规定是企业费率为2%,个人缴费为1%。目前一部分地区还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把总的费率降低到了1.2%-2%。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制度,根据工伤风险的程度,把费率分为三档,分别是0.5%、1%和2%,对用人单位根据工伤的发生率和工伤保险费使用的情况,实际费率可上下浮动。目前生育保险的费率是最高不超过1%。综合这五个险种的主要情况来看,目前我们国家各项社会保险的总费率超过了40%,用人单位占大头是30%,总体是偏高的。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保险的总费率偏高与基金支付压力日益加大的矛盾是并存的,特别是大家都知道,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重,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空间在日益缩小,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刚性增长,这些年已经出现了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的现象,应该说收支平衡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但同时,我们也确实存在缴费基数偏高、部分险种基金结存较多、地区分布不均衡的问题。2014年,我们各项社会保险的总结存是5.22万亿,在这个总结存里面,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外,其他三项保险基金结存的可支付月数都偏高。但是这些基金结存分布也很不均衡的,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省。

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适时适当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此国家也都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大力提高统筹层次,通过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来发挥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的作用,提高基金的共济能力和使用效率。二是各级政府也在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入,拓宽基金的筹资渠道,增强基金自身的平衡能力。三是在一些特殊时期,大家知道曾经在金融危机时期,采取了一些对社会保险基金减缴或者缓缴的政策。

今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按照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向,社会保险费率还是会适时下调的,但是各个险种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总的来看,要通过适时适当下调社会保险费率,来有效地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像养老保险,目前还主要是进一步扩面征缴,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缴费能力。从长远看,养老保险也需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以增强收支平衡能力,为降低费率创造条件。

就医疗保险来说,前面我在通报里面也介绍到了,主要是通过完善费率和待遇调整机制,鼓励各地结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来适当调整个人帐户的政策,理顺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的基金结构,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适时适当降低医疗保险费率。

在失业保险方面,今年要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结合修订条例,在明确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研究合理确定失业保险费率和建立费率调整机制,适当降低费率。

在工伤保险方面,刚才我谈了,主要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目前是分为三类,这个还比较粗,下一步要进一步细化行业费率,同时强化费率的浮动机制,从总体上来降低工伤保险的费率水平。

至于生育保险,今年将结合出台生育保险办法,将现行费率适当下调。

通过以上对五个社会保险分别的考虑,从总体上来降低社会保险的总费率,以适当地减轻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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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正像我刚才通报里谈到的,这些年我们开展了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特别是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们集中力量进行了这项工作,主要是:第一,我们部里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有全国总工会这些部门,成立了一个养老保险顶层设计部际研究小组,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第二,选择了国际劳工局、国际社会保障协会、世界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还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这七家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进行了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平行研究。

第三,动员各地的人社厅局,结合实际开展一些政策研究,多次开展了一些调研活动,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对顶层设计的意见和建议。

应该说,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形成了一个主报告和十六个分报告的(1+16)研究报告集,还形成了七个平行研究成果的汇编,也形成了地方研究成果的汇编。

这项工作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转入了改革方案的制定阶段。第一个改革方案的成果,就是日前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前段时间国务院下发了文件,就在本周一,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胡晓义副部长也专门就这项工作做了详细的介绍。

2015年我们还将在顶层设计方案总体框架下,重点围绕着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等方面,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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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谢谢你对社会保障卡问题的关注。社会保障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它的发行对象是我国的全体居民和在境内就业、参保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这个社会保障卡具有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以及金融支付这六大功能,是方便群众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一个有效凭证,同时也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载体。刚才记者提出的人手一卡的目标,也就是社保“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应该说我们部从“十二五”以来,从三个方面入手,就是这个卡怎么发出去、怎么用起来、怎么通起来,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应用,逐步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

我再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一下,一是这个卡怎么发出去,就是有卡的问题。前面通报的时候已经介绍到,2014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7.12亿人,比去年增加了1.64亿张。目前,这个发卡数量应该说占全国总人口的52.4%。今年,我们的发卡数量要达到8亿张,到2017年,我们社会保障卡的发卡目标要到10亿张。

二是这个卡怎么用起来。我们对社会保障卡的运用是高度重视的,大家可能有切身体会,最直观的是医保在医院里的直接结算,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14年我们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就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的应用,列出了102项应用目录,也明确了2017年底以前要实现社保卡可以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同时这个卡还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比如说让它发挥就医一卡通的作用。大家有时候会感觉到,去医院看病,又要拿社保卡,又要拿银行卡,有时候还要拿就医卡,很不方便。如果这个社会保障卡能够实现就医一卡通,通过整合社保、银行、医院这几个方面的职能,把社保卡、就诊卡和银行卡三合一,实现持一张卡到医院去看病,就可以做到挂号、就诊、结算、查询的就医全流程服务,这样更方便。目前,社会保障卡在有些地区正在进行探索,比如有一些涉农的补贴,是直接发到社会保障卡里面的,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下一步,我们要加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民政、教育、卫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让这个卡真正发挥作用,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是要让它通起来。前面我也说到,真正做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这个方面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些实际的效果,比如说这个卡现在已经在28个省份实现了对省内异地就医的支撑作用,其中已经有172个城市实现了医院异地就医的结算业务,94个地市已经实现了异地药店购药结算业务,47个地市已经实现了异地领取养老金的业务。所以,通过这样一些实践探索,能够逐步更好地在全国通用。

2015年我们还要进一步规范持卡异地就医结算的流程,上次新闻发布会我谈到关于印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文件,文件里面也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下一步要规范持卡异地就医结算的流程,推动全部省份尽早实现省内跨地持卡就医,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有关平台建设。同时,我们还在做一些基础工作,比如加强部省两级社保卡持卡人员的基础信息库建设,提供跨地区用卡的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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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这确实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配套完善工资制度,也就是说,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目前我们部里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对于完善工资制度,各地也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来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所以,关于完善工资制度的实施,应该说还有一个过程。同时,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要在严格编制和人事管理纪律的基础上进行,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的部署,目前正在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集中治理,没有完成这项治理的是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

就我了解的信息,“吃空饷”这项工作集中治理都还在进行之中,所以目前网上传的部分地方和部门已经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增加了工资的消息都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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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

我们也确实注意到了前段时间相关报道,这些报道应该说对这次完善工资制度的理解不太准确。为了帮助准确理解完善工资制度政策,我也多用一些时间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次完善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确立的,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基本工资制度顺利入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也在稳步实施。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领域仍然存在工资结构不合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不健全、工资差距调控机制不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普遍相对偏低等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有三个方面的主要特点:第一个特点,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实行退休费制度,个人是不用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统帐结合的制度,要实行个人缴费。但是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中没有考虑个人缴费的因素,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已经多年没有调整,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第二个特点,重在优化工资结构。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这三部分应该说发挥着不同的职能作用。按照工资不同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资结构应该是基本工资占主体,其他工资项目为补充。而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工资没有调整标准,在工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形成了不尽合理的工资结构,这不利于充分发挥基本工资的作用,不利于加强中央对工资分配关系的调控。

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有两个途径: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标准;二是将部分津贴补贴或者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里面。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能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第三个特点,进一步体现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有近800万人在乡镇工作,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为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至于工资到底涨多少,从刚才我介绍的这次完善工资制度的特点,可以看出,首先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要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其次,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这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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