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1-06-23 字体大小:【】【】【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为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在就业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更好地为全省打好“五大战役”,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服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关于做好申报认定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区、市)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16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见》(闽政〔2008〕14号)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任务职责

街道(乡、镇)平台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建制村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工作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负责组织开展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政策;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社区(建制村)平台开展上门入户服务,承担就业工作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的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协助落实就业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服务;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二、强化基层平台就业服务窗口建设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闽政〔2008〕14号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到位,做到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建制村)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到位。个别尚未建立平台的社区(建制村),有关设区市要督促所在的县(市、区)切实采取措施,年底前落实到位。根据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辖区内的就业人口、辖区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人员的就业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专门设立就业服务窗口,做好就业服务。同时要建立求职者信息和企业用工台账,为政府决策、企业用工、劳动者求职和职业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

三、加强基层平台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各地要加快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基层平台要根据就业服务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的电脑 等设备,尽快实现与设区市、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服务信息联网;街道、乡镇基层平台要逐步推广使用公共就业服务应用软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在街道(乡、镇)和社区逐步推广安装使用“民生就业服务自助终端”,争取三年内全省所有的街道(乡、镇)和社区至少安装一台“民生就业服务自助终端”,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岗位信息查询、岗位匹配、就业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信息等自助就业服务。有条件的行政村也应推动安装使用“民生就业服务自助终端”。

四、着力解决基层平台就业工作经费问题

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将基层平台建设优先纳入当地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将基层平台的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省财政将继续按照省政府闽政〔2008〕14号和闽财社〔2008〕58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村平台工作人员给予省级财政补助(开展新农保的村可适当增加补贴)。各地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成果、费随事转、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按照基层平台完成就业任务的数量、质量给予经费支持。对社区(建制村)特定公益性岗位聘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确保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享有合理的工资待遇,促进骨干队伍的稳定。

五、组织开展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选工作

为巩固和提升各地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成果,促进基层平台做好就业工作,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选工作。目前,我省已有3个社区被评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下阶段全省拟再评50个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参评范围为2007年至2009年期间已获得过省级充分就业社区专项资金补助的社区,具体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另文下发。为使这项工作形成制度化,今后我省每2年开展一次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选活动,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各地社区就业工作成效确定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适当奖励办法。

二○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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