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大局 打通“1+3+N”就业扶贫惠民通道——江西省吉安市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显成效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8-07-30 字体大小:【】【】【

近年来,吉安市各级就业部门主动服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找准就业工作与精准扶贫的着力点,有效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就业扶贫政策资源,打通了一条“1+3+N”的经济实体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相辅相成、互利共赢”的扶贫车间建设惠民通道。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级各类就业扶贫车间345个,吸纳2842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1”,即制定一套政策制度。以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0号)、《江西省人社厅 省扶贫办转发人社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239号)等文件为政策大纲,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出台扶贫车间建设的文件、措施。如万安、遂川出台《开展“车间进村”精准扶贫活动工作方案》文件,高位推动扶贫车间建设工作,万安县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一次性给予3至5万元的补贴,3年内补助60%的租金、水电费;遂川县给予“扶贫车间”发放贫困人口全年工资总额20%的就业补贴,并为其员工代缴工伤保险。

“3”,即创建三种扶贫车间形式。根据不同经济实体生产、加工规模,分别开发“厂房式、居家式、合作社式扶贫车间”。引导规模生产类企业把乡镇、行政村基础架构完好的闲置房屋改建为“厂房式”扶贫车间,贫困人员从事分拣、分装、品控等流水线作业;鼓励分散来料加工类企业与农村居民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建立承揽关系,贫困人员在“居家式”车间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制造等活动;推行“合作社+农户”模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流转或租赁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引导贫困户在以土地、扶贫资金入股等方式筹建的“合作社式”车间持股创业、自主就业。

“N”,即及时跟进多种就业扶贫车间配套服务。“车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各地创业贷款经办机构重点深入创办个体、企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宣讲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目前已为166名贫困劳动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08万元,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用工实体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99.8万元,带动651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车间+培训”服务,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和单位在乡村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时,把培训地点设定在靠近扶贫车间的村组,万安县、泰和县、峡江县将创业、种养殖培训班直接开进扶贫车间,方便在车间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上班参训两不误”。“车间+运行补贴”服务,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按年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助,目前,已发放扶贫车间运行费补助98.65万元。“车间+创业指导”服务,组织“扶贫车间”经营者分批参加创业培训轮训、复训和跨市、跨县参观学习车间建设优秀经验,并邀请创业成功人士深入“扶贫车间”交流指导,优化扶贫车间生产经营模式,增强车间的“纳贫带富”能力。(江西省吉安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黄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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