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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奎屯:“四突出”促劳动关系和谐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7-05-19 字体大小:【】【】【

????今年,新疆奎屯市人社局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调裁结合,注重调解,通过案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预防、调和、解决劳动争议,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突出劳动合同签订。规范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行为,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效能。坚持将调解行为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对于小额、简单案件,启动简易程序,主动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调后撤诉。对于集体劳动争议等数额较大、对抗激烈的案件,优先介入,提前调处。截至目前,接收案件45件,案外调解11起,调解结案率达60%以上,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8.59万元。

????三是突出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对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开通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网络、微信公众平台、QQ群,深入宣传政策法规,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

????四是突出仲裁队伍建设。通过法律知识专项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不断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以举行庭审观摩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劳动争议案件集体讨论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仲裁员的岗位实践和业务操作能力。(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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