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县: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 激发内生动力助脱贫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8-07-31 字体大小:【】【】【
四川高县: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 激发内生动力助脱贫

近年来,高县坚持因人施策,精准发力,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增收,积极为全县脱贫摘帽贡献就业力量。

一、高县的基本情况

高县是四川省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工作重点县,有贫困村5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728户48641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8272人。高县坚持动态管理“一库五名单”,有针对性地为全县28272名贫困劳动力精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结合县财政力量、贫困家庭劳动力及就业需求等实际情况,综合实施农村公益性岗位“双千”工程,坚持全县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一盘棋”,合理确定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5个。截至目前,高县共开发使用农村公益性岗位2132个,帮助2132户农村贫困家庭年增收入1023万元,有效稳定脱贫。

二、坚持“四三三”工作方法,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稳步推进

(一)精心谋划,“四精准”强化组织保障。政策把握精准。坚持以文件和政策为工作的依据,充分结合县财政保障力度、脱贫摘帽目标、贫困劳动力需求等实际情况,精准制定了《高县农村开发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贫困人员实施方案》。岗位设置“精准”。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充分考虑全县农村公益事业管理服务需要,重点开发了乡村保洁、乡村道路维护、生态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精准”。坚持把精准识别后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作为安置对象,有倾向性地安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经费管理“精准”。综合考虑全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节余和本级财力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为400元/月。

(二)坚持标准,“三严格”促进政策落地。计划申报“严格”。 以村委会为申报的主体,根据本村公益事业需要,科学申报岗位,县人社局从严审核把关。上岗程序“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使用计划,经过村组推荐、公示,县扶贫移民局、县就业局、县人社局核实信息,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程序实现人员上岗。资金管理“严格”。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乡镇申报、人社和财政部门核实、通过社保卡发放到个人的程序和方式,从严管理资金。

(三)权责分明,“三到位”强化规范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明确部门职责,县人社局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县扶贫移民局负责核实行政村和人员身份性质;县财政局负责岗位开发资金的筹集和核发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负责全县岗位开发、使用、管理督促跟进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到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乡镇政府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县人社、财政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到位”。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脱贫攻坚目标绩效考体系,实行定人限时交帐制度,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对违纪违规的坚决查处。

四川高县: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 激发内生动力助脱贫

三、聚焦工作实效,贫困劳动力“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基本实现

(一)贫困家庭实现就业稳定收入。高县现开发使用的农村公益性岗位2132人,每人每年可增加家庭收入4800元。按照四川省2018年3600元人均纯收入的脱贫标准, 2132个公益性岗位可以帮助解决2800余人实现经济收入达标,有效地为全县2018年脱贫摘帽贡献了就业力量。

(二)贫困群众转变观念主动脱贫。通过开发使用农村公益性岗位,从送钱送物的“输血式”扶贫转变为了送工作岗位的“造血式”,让想干事的贫困群众有事干、能干事,激发了群众内生动力,树立了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贫困群众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自立自强,极大的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公益服务水平实现提质增效。乡村保洁、乡村道路维护、生态护林等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使用,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道路维护、生态护林,村容村貌极大改观,乡风文明全面提升,村级组织决策和管理更加民主,对农村经济发展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乡村振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蒋梦琳 胡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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