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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调整就业培训补贴政策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4-07-23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就业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根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鲁人社〔2014〕2号)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4〕90号),将培训补贴范围在原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基础上,增加了退役军人、“两后生”、残疾人员、企业在(转)岗职工、服刑人员等六类,培训补贴专业由原来的96项调整为105项,并经市就业培训招投标工作组综合评估,确定济南市技师学院等90家机构为我市“五年规划”定点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工作。

  符合补贴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应人员类别登记,并开具《就业培训推荐信》到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训。具体政策内容及相关程序可登录济南就业网(http://www.jnldjy.gov.cn/JnWork/)进行查询。商河县定点培训机构由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定自行确定。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通讯员 杨红 魏登丰 田雨 记者 王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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