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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38号) 

稿件来源: 发布日期:2006-04-06 字体大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以下简称“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表彰活动将扩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表彰20名“大奖”获得者、300名“能手”和100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

  二、“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能手”中推荐。“能手”候选人仍然从已取得省(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

  三、“大奖”候选人由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推荐。每一地区、部门可推荐1—2名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造方面有创新的人员参加“大奖”评选;“能手”按2:1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每一地区、部门可推荐1-2个;“大奖”、“能手”候选人及“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的基本条件及推荐程序另行下发。

  四、各地区、各部门对拟推荐的“大奖”、“能手”候选人及“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要严格把关,排出推荐顺序并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五、申报“大奖”候选人和“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时,必须同时上报相关音像资料。“能手”候选人鼓励上报音像资料。具体要求另行下发。

  六、请各地区、各部门于2006年6月15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候选人、候选单位相关材料报送我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具体联络方式见后),逾期申报无效。

  七、本届“大奖”候选人将在我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具体公示时间另行通知),经网上公示,并经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将在网上公布评选结果。

  八、我部将组织开展全国表彰宣传活动。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配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围绕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等工作,组织有关媒体搞好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请各地区、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尽快将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将有关联系方式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我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我部。相关内容可查询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www.lm.gov.cn)。

  联 系 人:王颖,宋晨曦

  联系电话:(010)84661072,84661073

  传    真:(010)84661070

  电子邮箱:jingsaichu2006@yahoo.com.cn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附件:1.全国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见下表)

    2.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点击下载

    3.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点击下载

    4.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点击下载

    5.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表(点击下载

    6.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点击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全国技术能手名额分配表

  一、地区 

北京

5人

天津

4人

河北

4人

山西

4人

内蒙古

3人

辽宁

5人

吉林

4人

黑龙江

5人

上海

5人

江苏

5人

浙江

5人

安徽

4人

福建

5人

江西

4人

山东

5人

河南

4人

湖北

4人

湖南

4人

广东

5人

广西

3人

海南

3人

重庆

4人

四川

4人

贵州

3人

云南

3人

陕西

4人

甘肃

3人

青海

3人

宁夏

3人

新疆

4人

西藏

2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人

  二、部门

民政部

2人

国土资源部

2人

建设部

4人

铁道部

4人

交通部

4人

信息产业部

4人

水利部

4人

农业部

4人

文化部

1人

中国人民银行

2人

卫生部

1人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1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2人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人

国家体育总局

1人

国家林业局

2人

国家旅游局

1人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2人

国家粮食局

2人

国家烟草专卖局

2人

国家测绘局

1人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3人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人

共青团中央

4人

中华全国总工会

4人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人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人

解放军总参谋部

2人

解放军总装备部

2人

解放军总后勤部

2人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2人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2人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3人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人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2人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人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4人

中国商业联合会

2人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3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4人

  三、企业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3人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3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3人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3人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3人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3人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3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3人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3人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3人

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

3人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3人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人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1人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人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1人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1人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1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1人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人

东风汽车公司

1人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1人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1人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1人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1人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1人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人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1人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1人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1人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1人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1人

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人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1人

中国铝业公司

1人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1人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人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1人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1人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人

中国盐业总公司

1人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1人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1人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1人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1人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1人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1人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1人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1人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1人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1人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1人

 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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