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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询问时强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 

稿件来源:365-818.com 发布日期:2015-07-08 字体大小:【】【】【

6月3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针对政府如何看待职业院校和技能人才社会认同度低这一问题,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回答询问时表示:“存在这一现象,既有思想观念的问题,也有政策上的问题,还有我们工作中的问题。”

目前,人社部门一共管理着2818所技工学校,在校生339万人,75%生源是农村学生,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城乡贫困家庭学生。从招生的情况来看,2012年以来,招生已经连续3年都在下降。

“首先,从思想观念看,中国传统的学而优则仕思想是根深蒂固的,现在社会上重学历轻能力、重知识轻技能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尹蔚民以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院校为例,指出技校生源减少一方面是由于生源整体在减少,另一方面也说明职业院校对青年人的吸引力不强,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

“第二,从政策方面看,无论人才的评价制度、选人用人制度,还是待遇政策,主要还是和学历挂钩。职业院校毕业生相比较而言,学历是偏低的,确实存在着政策方面的障碍。”尹蔚民说。

从工作的角度来看,尹蔚民认为,一是在形成一整套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方面,工作力度还有欠缺;二是我们在推动企业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待遇政策方面落实的力度也还不够;三是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还有所欠缺。

针对这些问题,尹蔚民部长指出,下一步我们要抓好贯彻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要重点宣传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要宣传国家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在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过程中,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二是要宣传技能成才的典型。三是要加大宣传劳动光荣,崇尚一技之长,不简单唯学历、唯文凭。在这方面我们可以适度学习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经验,特别是欧洲,像德国、瑞士、奥地利这些国家。

第二,制定技能人才发展的专项规划和专项计划,强化培养措施。“十三五”期间,人社部要制定我国技能人才发展的专项规划,明确技能人才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另外,还要继续实施几个专项规划:一是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二是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三是企业人才提升计划,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真正把这几个专项计划落实好、落实到位。

第三,要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和使用政策。在评价政策方面,重点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职业资格证书能够成为人才评价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互通互认,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道路。在技能人才的选拔、使用制度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岗位使用制度,推动企业建立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二是完善有关用人方面的政策,重点是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公务员考录方面,在艰苦边远地区可以降低学历门槛,职业院校毕业生可以在这些地区报考公务员。在企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去年人社部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出,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三是积极探索职业资格证书与积分落户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方面的待遇相挂钩。

第四,要加大激励表彰的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提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特别是一线技术工人的收入水平,使广大拥有一技之长的蓝领工人逐渐成为我国中产阶层的主体。二是继续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全国每两年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活动,我们要继续坚持做好,努力扩大知名度,提高品牌效应。同时,我们还要增加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数。三是制定高技能人才激励办法,使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出国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能够逐步享受与工程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同时指导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企业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并且按照有关政策落实相应待遇。特别是对职业技能大赛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要加大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力度。

“总之,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行动、更有效的措施,做好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的各项工作。”尹蔚民最后表示。(中国劳动保障报 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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